征兵工作

2022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条件与流程


一、征集条件

(一)招收军士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男性,未婚,年龄24周岁以内(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校义务兵

高校义务兵专项征集对象为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男性在校生年龄18—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幸福而英勇奋斗。政治条件主要了解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四)身体条件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征集流程

(一)男性学生兵役登记(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

凡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对符合年龄条件的各年级在校男生,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工作要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要求每一名学生直接上网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模块,进行兵役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应登全登。

(二)义务兵网上报名(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

根据省征兵办制定的工作计划,我校大学生义务兵专项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1日,学生直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报名,应征地可选择学校与户籍所在地。为便于统一组织开展体检、政审和补偿代偿等工作,学生在网上报名后,请报备辅导员老师登记并及时更新体检、政审、役前训练、定兵等信息。专项征集阶段未报名的大学生,应征报名时间可放宽到8月10日前。

(三)直招军士网上报名(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8月1日)

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直招士官报名”模块,按网页提示相关要求并填写信息报名。

(四)女兵网上报名(上半年1月1日-2月10日、下半年7月1日-8月10日)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女兵)”模块,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报名。

(五)体格检查阶段(上半年1月-2月、下半年5月-8月)

报名学校的学生体格检查由桥西区征兵办分阶段、多批次组织,体检站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具体时间以桥西征兵办安排为准,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将在及时发布体检日期,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学生本人。

其中,报名户籍所在地的学生根据当地征兵办安排在当地进行体检工作。

(六)政治考核阶段(上半年2月、下半年6月-8月)

政治考核由报名地区(县)级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组织。政治考核工作由武装部、户籍地征兵办在学生体检后随时布置进行。

(七)复查与役前训练阶段(上半年2月下旬至3月初、下半年8月下旬至9月初)

区(县)级征兵办对预定义务兵人员进行复检复考。复检项目主要是外科、传染病、性病、艾滋病、四肢关节、皮肤等,复考项目主要是违法犯罪信息。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政治考核结束后,区(县)级征兵办对于双合格人员会布置役前训练工作,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要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役前训练时间为7—14天,根据各地安排进行,学生随时关注报名地武装部与户籍地征兵办相关通知参与。

(八)审批定兵阶段(上半年3月31日前、下半年9月30日前)

学生参与役前训练并合格后,报名地征兵办审批合格人员并定兵,定兵后与部队接兵人员分批分次安排新兵起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要做好定兵公示,干事刘翰林负责告知淘汰应征青年淘汰原因,并与辅导员、班团干部、退役军人协会会员联合做好淘汰应征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九)学籍保留与和学费补偿代偿(上半年8月30日前、下半年10月15日前)

定兵的学生应提前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国家教育资助表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经过财务部、学工部学籍与资助中心、报名地征兵办审核盖章后将申请表一份并附入伍通知书与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交由学校学籍与资助中心。其中,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学籍与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教育厅,由上级机关审核确定发放时间后,及时会同财务部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廉洁要求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关于征兵工作的重要决策指示,确保今年大学生征集工作廉洁顺利进行,进一步纯正征兵风气、提高兵员质量,现就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贯彻2010年总参、总政和国家监察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治考核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二)公布廉洁征兵举报电话及邮箱,分别为:

河北省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11-87988454 19933088454

河北省廉洁征兵举报邮箱:hbszbbjjz@163.com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11-89162229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廉洁征兵举报邮箱:10261762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