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作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楼宇管理使用制度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楼宇管理使用制度

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提高校园管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使用学校的楼宇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延长楼内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楼宇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楼宇与内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关使用部门的领导为本单位区域内楼宇公共及室内配备的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对学校的楼宇及内部设备设施,有监督管理的义务。

第三条.楼宇管理制度,分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水电暖管理、卫生管理三个部分。

第一章 楼宇及楼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爱护楼道内的楼梯、电梯、门窗、窗帘、护窗,各楼层安全指示提示设施,及应急照明设施。全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上述设备设施损坏,及时报后勤工作部维修中心处理。

第五条.所有人员禁止从高楼层窗户向楼体外高空抛物,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教学楼内上课之前下课之后人员集中使用楼梯、电梯时,应该按照先下后上、靠右通行的原则,有序使用。

   第六条.教学楼、实训楼所属教室、实验室内部配备的教学实验设备,由二级学院负责管理,登记造册。

第七条.各楼内卫生间设备设施,所有使用者应在了解使用方法的基础上正确使用,防止因不清楚使用原理损坏,或故意损坏。

   第八条.各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设施功能状态正常,不存在故障隐患。

  第二章 楼宇内的水电暖管理

   第九条.禁止任何人随意动用楼道内电源。因教学等其它公共活动,必需在楼宇内接通室外电源时,需提前向后勤工作部卫生与节能中心报备,经领导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

第十条.所有楼宇内部非自动控制的电源,应做到人走电源断,防止因电源长时间使用带来的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应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器设备的电源自身损耗。

第十二条.各楼宇内的洗手间、卫生间的供水及冲水设施,责任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使用情况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后勤工作部维修中心保修,防止长时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第十三条.各楼宇内的供暖设备,应于采暖期开始前,由后勤工作部维修中心检查维修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全校师生员工,平时注意远离供暖设备,避免出现碰撞带来的设备损坏现象。

第十五条.使用责任单位,在采暖期内应随时检查供暖设备是否异常,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后勤工作部维修中心。

第三章 楼宇内部的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楼宇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后勤工作部卫生与节能中心负责日常打扫维护,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第十七条各楼宇内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部卫生,有个使用单位自己负责安排。教室、实验室等集中清扫的时间,应与楼内保洁清扫公共区域错开时间,或采取措施防止大量水渍遗落在公共区域。

第十八条.因开学、放假、考试等集体活动,产生大量垃圾时,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将当日产生的垃圾集中清运,防止大量垃圾堆积于垃圾点、垃圾桶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