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9:08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为了解教学实施情况、改进教学工作而开展的一项常规检查。为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检查教风、学风。检查师生出勤、教学秩序、教师调(停)课、教师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等情况。

(二)教案等教学基础文件

主要检查教案撰写的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吻合,教学进度和教学日历是否相符。

(三)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主要检查作业的布置数量及每次作业题量大小,教师批改数量和质量。

(四)实践教学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实践教学安排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一致,实验、实训记录和实验实训报告的规范程度,开出率是否为100%,实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

(五)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的选题难易程度,学生的进度、教师的指导次数和指导内容等。

(六)同行听课、二级学院督导听课情况

主要检查同行听课的次数、二级学院督导听课、巡课情况、听课覆盖面及听课反馈、整改情况。

(七)教研活动情况

主要检查各基层教学组织是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内容、形式及材料归档情况。

(八)学院(部)特色活动

列举本学期学院(部)所举行的特色活动及成功经验。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检查形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可采用组织听课、互查和抽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学生论文等方式,各级检查组在完成规定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确定检查人员和形式。

三、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制订周密的检查计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实事求是,杜绝走过场。

(二)各教学单位在自查完毕后,提交自查报告,需将检查人员、检查方式及被检查人数量、抽取样本数量等做量化,统计分析,全面反映本学期教学运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措施。

(三)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检查(4月19日—4月25日)

各二级学院(部)检查、整改:根据检查内容,先行自查,逐条总结,并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4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纸质版由院长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4月27、28日)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查,分析、研究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标准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1. 期中教学检查标准.docx     (已下载 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通知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 冀ICP备14011511号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 管理员邮箱: webmaster@hebu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