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高质量落实学校2023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各项任务,根据2023年5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党政办公室纪检督察室决定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督察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盛兰
成 员:郭 静 李玉斌
秘 书:高仕鹏
二、督察内容及依据
(一)《2023年学校工作计划台账》落实情况中期检查
依据:《2023年工作要点》(党政发〔2023〕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校通发〔2023〕9号)。
(二)部(院)务会落实情况检查
依据:《职能部门部务会议事规则》(校发〔2022〕46号);《二级学院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党政发〔2022〕8号)。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5月12日~5月16日)
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开展自查,并于5月16日17时前上报自查情况(附件2、3)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二)实地督察阶段(5月17日~5月19日)
学校专项督察工作组分别深入各部门(单位),现场检查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访谈、座谈。具体检查材料包括:
1. 各部门(单位)落实《2023年工作要点》的过程性资料及工作成果。
2. 部(院)务会会议纪要等会议材料。
(三)结果汇总阶段(5月20日~5月22日)
专项督察工作组将汇总各部门(单位)检查情况,并形成通报。
联系人:高仕鹏 联系电话:0311-89167904
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