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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一轮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9日 09:56   发布:秘书处(机要室)   阅读:

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评估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新一轮的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部门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对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梳理,保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和前瞻性。

二、工作内容

1. 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各部门要依据党的二十大以来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 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废”是指对于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指导作用的原有规范性制度,要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于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及现行依据有所调整的规章制度,要结合学校本科合格评估整改要求进行修订;“立”是指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进行科学论证,限期制定。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梳理筛查阶段(6月9日—6月20日)

各部门召开部务会,认真筛查现有规章制度,确定需修订文件目录(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统计表于6月15日前交至党政办公室(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党政办公室拟定全校修订制度总目录,报校长办公会审核。

(二)第二阶段:修订阶段(6月21日—8月30日)

各部门根据梳理筛查结果,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急需运行的规章制度需在7月20日前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

(三)第三阶段:校领导审议(9月1日—9月30日)

各部门修订后的规章制度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核,并根据会议议定内容进行修改。

(四)第四阶段:发布文件(根据各部门文件修订进程)

通过审议的制度根据要求发布,并公布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度修订工作,部长/主任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要求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制度修订工作。

(二)严控质量。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文稿审核、校验程序,杜绝出现差错。

(三)全面修订。要注重对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符合现状(如人员、依据等发生变化,过时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兼顾各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考虑制度的基础性、全面性、导向性和前瞻性。

(四)统筹时间。各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联系人:梅老师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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