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货款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0】17号)精神,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落实到实处,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各项评比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奖励对象
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中特别优秀和贫困的学生。
二、申请主要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除了基本条件之外,在校期间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名次达到本专业(班)前15%。
国家助学金,学习态度良好,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
三、公示流程
现各二级学院已将名单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全校师生如发现这些学生有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学生处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及电话:
学生处处长:89653347
学生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