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拨复2018年秋季学期高校资助经费的通知》精神,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落实到实处,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各项评比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奖励对象
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主要条件
除了基本条件之外,在校期间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75分以上(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名次达到本专业(班)前10%。
三、公示流程
现各二级学院已将名单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校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全校师生如发现这些学生有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学生处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及电话:
督导办主任:85279662
学生处处长:89653347
学生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