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坚持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习惯养成一体推进,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逐步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学习重点
1.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推动青少年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教育规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围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普及、生态文明、家庭美德等内容,结合国情教育、党史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青少年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中华民族共同体、规则、平等、诚信、程序等意识,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欺诈拐卖等知识和技能,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活动
1.全力开展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2023年5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3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学院要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率不应低于90%。学生参与率将作为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年度法治建设及年检考核的重要参考。
2.积极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竞赛活动。9月底,河北省教育厅将在石家庄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省级决赛。请各学院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比赛,名单于9月10日前报董事长办公室。学校将择优推荐学生参加省级决赛。
教育部普法网将提供活动宣传海报及比赛背景板电子文件,供学生免费下载使用。
3.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省将在石家庄设立省级分会场,各学院要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在宪法学习周活动期间,各学院要根据实际,丰富活动方式,注重活动成效,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法治知识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2023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通过集体组织或者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和家长负担。要强化指导督促,讲宪法学习宣传成效纳入本学院考核考评工作范围,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学院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学校蔚然成风。
三、操作步骤
(1)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老师作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 将该老师姓名、手机号码报董事长办公室李瑾,微信私信即可。
(2)各学院确定管理员后,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
(3)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管理员/班主任登录入口;
(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管理员手机号码,密码为管理员姓名全拼+手机号码后六位),进入普法网管理平台。
(5)进入普法网管理平台,认真阅读首页右下角操作指南,完成本学院教师、班主任、学生信息上传,生成账号下发给学生。根据系统弹出活动通知说明,除2023年7月已毕业学生账号已从所在学段移除外,2022年已生成的学生账号仍然有效,各学院可通知学生直接参加学习活动。
(6)2023级新生报到后,各学院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信息上传,账号下发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平台内各项学习任务。
(7)各学院管理员负责督促、督办师生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确保全员参与。学校将不定时对各学院参与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最终参与率作为学院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可附精彩活动视频、微视频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学校董事长办公室。
联系人:李瑾 联系电话:(0311)89653567。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董事长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