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动火审批表
申请单位 | | 单位负责人 | |
动火作业 (原因) | | 联系电话 | |
动火部位 | | 动火方式 | |
预计动火 持续时间 | 自 月 日 时 分起至 月 日 时 分止 |
操作人 | | 看护(管理)人 | |
动火作业单位 采取的安全措 施及承诺 | |
归口部门意见 | |
主管校领导 意见 | |
安全管理中心 意见 | | 安全工作处 处长意见 | |
主管安全 校领导意见 | |
动火作业 安全规定 | 动火前“八不 ”: 1. 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2. 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 附近难以移动的依然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态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 火; 5.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 施不动火; 6. 存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消除不动火; 7. 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数量不足不动火; 8. 现场安全责任(看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
动火中“ 四要 ”: 1. 现场安全负责(看护)人要坚守岗位; 2. 现场看护人和动火作业人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 时,立即停止动火; 3.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动火后“一清 ”: 完成动火作业后,活动人员和现场看护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 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
注:此表一式三份,安全工作处一份,归口管理部门一份,动火单位现场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