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普通本科学费标准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7500元;本科理工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9500元。
(二)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9500元;本科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本科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三)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9000元;本科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本科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四)燕京理工学院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本科理科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本科医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本科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0元,其中“国际大师工作室”培养模式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上述标准为最高标准,各专业具体标准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及招生情况适当下浮。
文科类包括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安学除外)、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历史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和外国语文学类(小语种专业除外)、公安学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包括医学学科门类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包括艺术类学科门类、体育类专业、小语种专业。
二、相关事项
(一)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二)本标准自2021年新生开始执行,有效期4年。收费标准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由学校重新申报核定学费标准。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