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各学院:

现开始进行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立项的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往年延期的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重点项目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青年、一般基金项目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完成任务方可提交结题材料。项目验收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立项之后,发表的论文只能标注一个省教育厅项目编号(可同时标注其他级别的项目及编号)。项目验收时结余经费不能超过20%。

3.验收项目需邀请外单位相关技术(研究)、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综合绩效验收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专家一般不超过1人。

4.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1)未完成任务书中的研究任务;(2)提供的验收材料、数据不真实;(3)擅自修改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4)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5)任务书中标明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未标注“河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6)项目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重大问题。

5.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验收(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立项编号”,英文标注应包含:“Fundedby Science Research Project of Hebei Education Department”字段及项目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三、验收结题提交材料

(一)会议验收材料(见附件2)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

4.项目工作总结(无表格,自行编辑)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无表格,自行编辑)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财务处、审计处盖章)

7.项目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9.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10.会议议程和答辩委员会决议模板

(二)函审验收材料(见附件3)

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大纲

3.项目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

4.项目工作总结(无表格,自行编辑)

5.项目技术(研究)报告(无表格,自行编辑)

6.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7.项目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变更审批表(如有)

9.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函审表

10.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证书

四、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整理结题验收材料,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学院审核通过的结题材料报送科研与产教融合处审核, 科技处审核材料时间:2024年12月26日。

3.项目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4.项目经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须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验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报省教育厅和学校科研与产教融合好处备案。

5.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办理延期,延期时间为一年,每个项目只能办理一次延期。

6.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1241532148@qq.com,联系电话:0311-68005024,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04





科研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1. 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zip 【已下载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