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构建教师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专任教师申请兼任学生导师(辅导员)(以下简称兼任辅导员)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教学单位2024年6月以来新入职专任教师(40岁以下);
2.40岁以下2025年需参加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不含认定)的专任教师。
二、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2.做好学业及科研、创新、创业指导。侧重学情分析、学业指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定期组织学情分析研判会。
3.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4.配合专职辅导员处理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确保本班级学生的和谐稳定。
(二)兼任辅导员期间,每周工作量不超过2学时。
(三)专任教师兼任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统筹管理,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对兼职辅导员进行培训、指导、考核,提出工作要求等具体工作。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兼任辅导员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兼任辅导员工作日志进行记录。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公开招聘兼任辅导员岗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专任教师申请兼任辅导员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3.专任教师兼任辅导员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报送时间
1.各二级学院10月31日前将《公开招聘兼任辅导员岗位表》发布至学院专任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
2.应聘者11月4日前将《教师兼任辅导员申请表》报至学院。
3.各学院审核后,于11月6日前报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报送方式
联系人:张卫娟
电话:85135680 邮箱:444929021@qq.com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兼任辅导员的班级须为大一、大二、大三班级。
2.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本次不再接受申报。
3.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美育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素质教育学院新入职教师可不申报。
4.每学年为一个任期,原则上每位教师兼任1个班级的辅导员,每个班级配备1名兼职辅导员。
人事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