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3:35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主要检查教风、学风。检查师生出勤、教学秩序、教师调(停)课、教师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等情况。

  (二)教案等教学基础文件

  主要检查教案撰写的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吻合,教学进度和教学日历是否相符。

  (三)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主要检查作业的布置数量及每次作业题量大小,教师批改数量和质量。

  (四)实践教学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实践教学安排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一致,实验、实训记录和实验实训报告的规范程度,开出率是否为100%,实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

  (五)同行听课、二级学院督导听课情况

  主要检查同行听课次数,二级学院督导听课、巡课情况、听课覆盖面以及听课反馈、整改情况。

  (六)教研活动情况

  主要检查各基层教学组织是否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的内容、形式及材料归档情况。

  (七)学院(部)特色活动

  列举本学期学院(部)所举行的特色活动及成功经验。

  二、检查形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可采用组织听课、互查和抽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等方式,各级检查组在完成规定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确定检查人员和形式。

  三、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实事求是,杜绝走过场。

  各二级学院(部)在自查完毕后,提交自查报告,需量化检查人员、检查方式及被检查人数量、抽取样本数量等,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反映本学期教学运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措施。

  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检查(10月30日—11月3日)

  各二级学院(部)检查、整改:根据检查内容,先行自查,逐条总结,并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11月3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纸质版由院长(部长)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11月6日—11月10日)

  由教学科研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抽查,分析、研究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标准

      2.期中教学检查分组安排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及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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