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08:42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案等教学基础文件

主要检查教案撰写内容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吻合,教学进度情况等。

(二)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主要检查作业布置次数、题量,教师批改情况等。

(三)同行听课、二级学院(部)督导听课情况

主要检查同行听课、院(部)级督导听课、巡课情况,听课覆盖面、听课反馈情况等。

(四)教研活动情况

主要检查教研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平台,查看中期检查表、初稿上传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

二、检查形式

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三、检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引导所有任课教师做好全员自查。成立检查小组,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有整改。注意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回头看”。落实以查促教、以查促学、以查促改,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自查完成后,需提交自查报告。说明自查过程、自查内容、自查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与改进建议等,要有数据支撑。

(三)要做好期中教学检查过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二级学院(部)自查(4月15日—4月19日)

各二级学院(部)先行自查,逐条总结,形成自查报告。4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部)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纸质版由院长(部长)签字并盖院(部)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学校抽查(4月22日—4月26日)

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协同,组织开展抽查。分析、研究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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