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科研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民教协202310

各会员单位、民办学校:

按照协会工作部署,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2024年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期教育讲话精神为引领,立足国家与河北战略发展需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条件

1.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教育科研人员、负责人、教师和管理人员。已经承担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参加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可以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取,也可以自主选题。

2.自主选题者须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4.鼓励申报者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鼓励申报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或教学实践,开展聚焦问题、探寻对策的实证研究。

5.在省民办教育协会领导下,组织下辖的“河北民办教育研究院”“河北民办教育研究基地”的相关专家,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立项课题的数量。

6.现阶段立项课题研究经费全部为自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7.成果要求:(1)立项课题最终应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2)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包括有准印证号的“内部期刊”)或报纸,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应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立项课题”字样。以上两个条件将作为评价课题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查看《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并下载《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2.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填写完整后打印2份、左侧装订,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科研部门章。“B表(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完整后,打印3份,单独装订。同时,填写并打印《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上三种纸质文件统一发送至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以上纸质文件的电子版须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标题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字样。每所会员学校可以报送2-3项课题(高校可以增加到5项)。

3.民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经过学校科研处或其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发送。其他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需经过校(园)长审核后,统一发送或由项目主持人单独发送。

4.课题申请的受理时间为2023927116,逾期不予受理。立项课题名单将在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公众号发布。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B表(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

2.《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略)

3.申报2024年科研课题信息汇总表(略)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

2023925